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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9/2007 祭奠 略带荒唐 哭多了,头疼,老早爬上床,睡不着。
哭,是因为老妈今天抱回来一只小猫。刚断奶,一个月大,黑白相间,无比可爱。原是农村的亲戚送给舅舅家的,舅妈害怕,老妈便抱了来。
而我,对于小动物,谈不上鲁迅先生的“仇猫仇狗”,却是打心里的不喜欢的。这不喜欢里,掺杂着麻烦厌恶,最多的还是害怕。
一点都不像农村野大的孩子,从小,每当有毛茸茸的物体靠近,便十足的不知所措。每每路遇狗,无论多么娇小可爱,我总是眼神慌乱,心里忐忑,“举步维艰”。
深夜一两点从通宵教室回宿舍,怕鬼也怕人,最怕的却是,野猫在后面静悄悄的尾随,虽然从来没有过。
我也是十分没有小动物缘儿的。二楼的虎子,我们“相识”有十几年了吧,从“邂逅”的第一面开始,直到现在,听到我的脚步声就狂吠不止。
我知道狗是多么的忠诚的。《导盲犬小Q》也曾经感动地我几乎稀里哗啦的;911时有个盲人就是一条被小狗救了命我也是知道的;《篱笆 女人和狗》里老人家和狗走在月光下的身影也是深植于脑海之中的。
我知道猫咪很可爱的。季羡林老先生的那只老猫与他相依相伴的默契是字里行间自然流露的;老徐的博客里她家围脖儿的照片也是屡见不鲜的;周某笔也有一只小猫咪的叫仔仔,还跟她一起上过《第601个电话》的。
然而,天生不喜欢,就是不喜欢。说没有爱心也罢,不爱小动物,真的不爱。要我爱护小动物,捐钱捐物是没有关系的,但是不要让我亲自“照料呵护”。
扯远了,太远了。只想表达,向来性情温和,大多与人家意见不合的时候,自己能忍让能迁就的也就忍让就迁就了。也向来生活的粗糙,没什么特别的讲究,“随便”这个口头禅总是挂在嘴边的。然而,这个不喜欢小动物,是我的原则中的原则的。在我很小很小的时候,就在心里暗暗地说,这辈子家里绝对不养宠物,坚决不要。甚至如果将来的另一半酷爱小动物,一定要养宠物的话,我是宁可分手,宁可一个人过的。这件事情上,自己迁就人家,不愿意。人家迁就自己,不舒服。
前天,对,前天而已,跟老妈无意中说起,还信誓旦旦表达过上面那番话的,还很坚定地说,即使老了,寂寞了,也宁愿在家里唱歌。
然后,今天,老妈带了一只猫咪回来。
然后,我,躲在卧室里,哭了。
然后,听见奶奶表示出极大的喜爱。
然后,我哭得厉害了。
然后,瓮汉霖放学回来了,看见猫咪,爱不释手。
然后,我哭得更厉害了。
然后,我问瓮汉霖要姐姐还是要猫咪。答,要猫咪。
然后,我就成泪人儿了。
然后然后然后,晚饭也没吃,哭了一整晚。
是的,我,因为一只巴掌大的,可以躺在拖鞋里睡的,无比可爱的猫咪,哭了一整晚。
我知道,没有什么事情是绝对的。譬如说,从来不爱吃西红柿的人,也会有一天爱上番茄炒蛋的;譬如说,像我老妈那么一个无比惧怕打针的人,也会有一天当上护士,给别人打针。
我也知道,人不能自私,总要为自己在乎的人放弃点什么。
我也知道,只要我自己心理暗示,自己有多么无比的喜爱这只小猫咪,也许明天,我就会真心的爱上它,与它形影不离;
但是,不愿意在这件事情上委屈自己,也不甘心自己从小到大最大的所谓“原则”就这样的被打破。
又不愿意家人因为我一个人而失去这个快乐的源泉。 甚至无比委屈的想,我要有自己的家,只有自己,可以自己决定要不要宠物,又不会让别的人迁就。
只好自己哭,哭到头疼。
倘若有灵魂的话,我自己的灵魂浮在房间里,俯视这趴在床上默默流泪的我,再瞧一眼客厅里那只无辜的小猫咪,也会觉得我无比荒唐吧,着实傻的可爱。
自己哭到最后,也有点想笑。对自己说,好吧,你接着哭,我看你会因为这个芝麻大的事哭多久。
无论如何,还是专门祭奠一下,我的人生的这个“原则”,在今夜,被打破。
当下,心里想着,天亮以后,便以无比热情的心去容纳那只小猫猫。
以爱的名义。 Comments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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